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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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26
中国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学鉴定工作始于上世纪二十年代,由当时的法医学教研室(组)承担。上世纪80年代,成立了“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事务所”。2002年,根据国家有关司法鉴定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注册成立了“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中心依托于法医学院强大的师资队伍与学科平台,设立了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临床学、法医毒物分析、法医人类学等5个鉴定室,承担相应的法医司法鉴定工作。
目前,鉴定中心拥有司法鉴定资质专家30人,鉴定助理9人。鉴定专家团队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鉴定人员总数87.5%,司法鉴定人在中国法医学会、刑事技术协会专业委员会担任常务理事、副主任委员;在辽宁省司法鉴定协会担任首届会长、第二届常务副会长、第三届会长;多人兼任刑事技术标准化委员、司法部能力验证专家、CNAS评审组长和评审员等,并参加了多部次行业标准或规范的制定,是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和学术水平的司法鉴定队伍。
2014年10月,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随同中国医科大学整体从老校区搬迁至沈北新区,随着办公及鉴定环境的改善,为了更好地服务于被鉴定人,司法鉴定中不断加强软硬件设施,在改善鉴定环境,增强鉴定管理水平等鉴定需求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同时,鉴定中心与沈阳市师范大学法学院及辽宁奥启律师事务所联合成立“法律诊所实践基地”,为许多被鉴定人解决了法律相关的问题。
2017年鉴定中心负责人官大威教授被评为全国最美司法鉴定人。鉴定中心专家经常受邀参加国内疑难、重大案件的法医学鉴定或专家论证工作,如辽宁“连丽丽案”、湖南“黄静案”、黑龙江“代义案”、北京“雷洋案”、河北“聂树斌案”等。鉴定中心恪守“公正、客观、科学、规范”的理念,所出具的鉴定意见具有很高的权威性,为我国司法部门相关案件的侦查、审理、诉讼、审判及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纠纷和其它事件的处理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鉴定中心通过面向社会受理各类案件或事件的法医学鉴定,同时为法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大量教学素材,已成为我国培养高素质法医学专业人才的重要基地。
中国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服务宗旨
公正、客观、科学、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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