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李剑波 法医临床 法医病理

李剑波 法医临床 法医病理

李剑波,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医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医科大学法医系主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教学效果好;关心学生;领导、开设法医学十门专业课程,开展PLA教学;联系教学基地建设。热爱法医事业,累计完成法医学鉴定万余例;每年主持、参与市内、外重大疑难案件的会诊鉴定百余例,无一例失误,受到各方好评,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
教授
重庆医科大学法医学鉴定所
30 年

服务介绍

  • 专家辅助人出庭
    专家参与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原鉴定意见或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询价 预订
  • 图文电话咨询
    根据提交的案件材料(含:图片、扫描件及文字性描述),平台根据需求有效匹配专家给予口头建议
    询价 预订
  • 电话咨询
    咨询人与专家在弘德网提供的通话系统中电话咨询服务,主要解决: 1.针对已有鉴定材料,对于鉴定的必要性、可行性提出评估及建议 2.根据已有材料,专家给出自己的基本判断和建议,如三期鉴定初步意见 3.针对鉴定技术问题,提出专家的建议和意见 4.对于需要提交鉴定的提出专家的材料收集建议和意见
    询价 预订
  • 意见书审查
    审查鉴定书中以下相关事项 鉴定意见书中涉及的死因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书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行为意见 鉴定意见书中医疗过错与死亡的因果关系意见 可根据审查结果,出具专家审查意见书
    询价 预订
注:本频道是提供居间服务的平台,不参与具体专家辅助活动

专家简介

学习经历:
1984年07月毕业于原重庆医学院,获医学学士学位;

1990年05月毕业于华西医科大学法医学系,获医学硕士学位;

2005年07月毕业于重庆医科大学,获医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4年08月至1990年06月任重庆医科大学法医学教研室助教;
1990年07月至1996年01月任重庆医科大学法医学教研室讲师;
1996年02月至2006年08月任重庆医科大学法医学教研室副教授;
2006年08月至今任重庆医科大学法医学教研室教授(1996年至今任重庆医科大学法医教研室主任、2012年任博士生导师,2018年任法医系主任)。


学科建设:
自1996年主持法医教研室工作以来,完善法医病理实验室、法医临床实验室、建立法医物证实验室(97年在重庆地区率先组建法医DNA室,把DNA证据运用于法医学实践,填补重庆地区空白)、法医毒化、法医人类学实验室;领导并申报法医学重点学科、法医学本科(2007)-硕士(1997)-博士(2010)学位授予点(基础医学-法医)、重庆市刑事侦查技术工程中心,重庆市法医学特色专业,并担任负责人。


学术成果:
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医病理学及法医物证学。目前已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30余名。在科研方面,累计承担国家及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10余项;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SCI 30余篇),并获得国家专利4项。参与编写法医学教材14部(其中教育部、人卫统编教材9部,《刑事科学技术》任副主编)、主编《重庆法医理论与实践》专著3部、参与编写专著2部。研究成果《正常人体组织细胞中ABH物质分布与应用研究》于1997年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科技进步一等奖;《疾病生物标志物高灵敏检测新方法研究》获2017年重庆市人民政府自然科学一等奖;《神经源性休克死亡机制研究》首次发现其损伤有形态学及生化指标的客观证据,并提出其死亡鉴定标准,填补该领域的国内外空白;首次发现电击伤后骨骼的损伤证据,填补该领域的国内外空白。

近期在研项目:重庆嘉陵江、长江流域硅藻四季分布的研究、道路交通事故数字化仿真再现技术研究、DNA多态性与分子画像。


学术地位:
第三届CNAS法庭科学委员会委员(2014-)、中国法医病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2012-)、
司法部司法技术科学研究所法医病理学鉴定能力验证技术专家(2016-)、
重庆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委员(2018-)、重庆市司法鉴定医学专家组副组长(2018-)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1997-)、重庆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咨询专家(2016-)、
重庆市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2016-)、重庆法医病理专委会主任委员(1997-)、
重庆市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008-)、重庆市医疗事故鉴定专家组专家(2000-)、
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7-)、重庆市名师(2015)。


服务评价

100%
好评度
  • 全部评价
  • 晒图
  • 视频晒单
  • 追评
  • 好评
  • 中评
  • 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