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6-8889917
视觉功能评定;是指对视觉系统生理状态及其功能检验和评定。
觉功能鉴定对象: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工伤事故等案件涉及视力障碍或视野缺损等视觉功能障碍的,伤后至少3~6个月的当事人。
听觉功能评定:听觉功能评定主要包括听觉察知能力评估、听觉分辨能力评估、听觉识别能力评估和听觉理解能力评估。对听觉功能的评估,应在数量评估的基础上进行,这样才能够全面而且综合地反映患者的整体听觉功能。作为临床的基本操作技能,听觉功能评估要求治疗师既能对听觉障碍患者的听觉功能进行全面的评估,又能为不同的听觉障碍患者有针对性地选择不同的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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