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人体损伤的复杂性,现行法医学标准主要都是针对健康个体(组织、器官)的,对于原来业已存在疾病或病理基础的个体(组织、器官)遭受损伤后的评定,不可能分别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有关法律精神,鉴定主要是分清损伤与疾病的关系(有无因果关系),确定损伤直接造成的后果(损伤参与度)和损伤与本身疾病在造成损伤结果中所占的比例的评定。适用范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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