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财产案件的,鉴定标的额不超过10万元的,按所列收费标准执行,超过10万元部分,可酌情增加收费,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机构专家
方亚军
讲师
法医临床鉴定
关文军
教授
文书鉴定
韩均良
高级工程师
文书鉴定、痕迹鉴定
李磊
副教授
痕迹鉴定
李钦
讲师
文书鉴定、声像资料鉴定
李西亭
教授
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声像资料鉴定
李旭辉
讲师
文书鉴定
刘强
副教授
文书鉴定
罗宁
讲师
文书鉴定
齐晓凡
讲师
文书鉴定
申艳乐
副教授
法医临床鉴定
孙有成
讲师
法医临床鉴定
王向阳
讲师
痕迹鉴定
杨涛
讲师
法医临床鉴定
姚园园
讲师
声像资料鉴定
袁经义
副教授
文书鉴定
詹绍旭
讲师
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声像资料鉴定
张爱钦
教授
文书鉴定
郑黎明
副教授
文书鉴定、痕迹鉴定
周丽娟
讲师
声像资料鉴定
祝卫军
讲师
法医临床鉴定
邹荣合
副教授
痕迹鉴定
左琦
讲师
痕迹鉴定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