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检材上的笔迹是否通过直接书写形成
注:
一、涉及财产案件,标的额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收费标准执行。
二、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具体比例如下:
1.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2.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费;
3.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4.超过200万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6.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三、标的额为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
机构专家
付锦华
主任法医师
原辽宁省公安厅法医室主任,省公安司法干部管理学院客座教授。1970年毕业于中国医科大学医疗系,1976年调入省公安厅从事法医鉴定工作,1978年在中国医科大学法医系进修一年。在省公安厅从事法医鉴定工作30年间,办理了大量法医现场和法医临床疑难案件,具有丰富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是省内法医鉴定领域具有广泛影响的著名专家。
王长玉
副主任法医师
原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处处长,中国法医学会司法精神病分会副主任委员,沈阳法医学会副理事长。1988年毕业于沈阳医学院医疗专业,1989年调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处从事司法精神病和法医鉴定工作,至今完成司法精神病和法医鉴定案件5000余件。在国家级学术杂志发表论文数十篇,曾多次荣获省市法医学会优秀论文奖,获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二等奖一次,在全省司法精神病和法医鉴定工作中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王世轩
教授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二院骨科副主任。1986年毕业于辽宁中医药大学医疗系,从事骨科诊疗与教学工作20余年,从事法医临床鉴定工作10余年,办理鉴定案件1000余件。兼任本溪市法医学会理事,辽宁省中西医学会骨科分会理事,辽宁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理事,发表国家级省级论文20余篇。在临床医疗和法医鉴定方面具有丰富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是省内知名骨科专家和鉴定领域具有影响的法医专家。
贾庆海
高级工程师
省公安厅特聘专家,1968年从部队转业后到鞍山市公安局工作,从事痕迹检验工作近40年,特别是在指纹鉴定和车辆痕迹方面颇有造诣,办理各类痕迹疑难案件几千件,积累了丰富的鉴定经验,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多次立功授奖。是省内痕迹鉴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家
王秋雨
教授
辽宁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队伍,沈阳市政协委员。1997年于中国医科大学获得细胞生物学博士学位,2002年于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分子细胞生物学博士后研究,在国内外专业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著作4部,多次获得国家、省科技奖项。兼职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三年以来,进行法医物证鉴定(DNA)近百件,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个鉴定案件,积累了大量经验,深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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