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造文件鉴定,是指对利用真文件加以局部改造的假文件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通过鉴定,确定变造事实,判明真伪;了解变造特征,分析变造方法;査明被改变或删除的内容。变造方法不同,其特征各有差异。用擦刮方法消除原来文字,被擦刮部位纸张变薄,表面光泽消失,显微镜下观察可见纸张表面有明显破坏痕迹,有的还残留有文字的笔画;如后写上文字,会出现墨水渗散现象;用挥发性液体滴在被擦刮部位,渗透明显加快;在紫外线下观察,与其他部位荧光反映不同。挖补、接贴方法伪造的文件破坏了文件纸张的完整性。被挖补、粘贴部分与原来的纸张成分,纤维方向,线条、花纹不同,厚度增加,透光程度和荧光反映亦有差异。
机构专家
陈力
高级职称
法医临床、法医病理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法院原鉴定专家/曾任中国法医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医学会副会长/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刑事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委员/省高级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委员等职
徐其典
高级职称
法医临床、法医病理
曾在人民法院工作,从事法医临床法医病理工作数十年,能够熟练处理法医临床、法医病理类案件,具有丰富的司法鉴定检案经验。
骆福生
高级工程师.
文书鉴定
曾在检察系统工作,从事文件检验鉴定工作三十余年,擅长于朱墨时序的鉴定,变造文件的鉴定。
肖万年
高级工程师
文书鉴定
原公安系统鉴定专家,从事文件检验鉴定工作四十余年,擅长于笔迹识别,少量字迹的检验,伪装字迹的检验,复印打印件的区别检验,印章印文的检验。
刘福生
高级技术职称
法医临床、法医病理
原法院鉴定专家,具有三十余年从业经验,擅长处理法医临床、法医病理等专业的疑难鉴定。
李全胜
高级技术职称
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精神病
原法院鉴定专家,具有三十余年专业经验,对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精神病等专业有专门研究。
向爱和
主任法医师
法医临床 法医病理
主任法医师,原检察院技术处处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省检察机关检察技术专家库成员。从事司法鉴定工作30余年。
李宏佳
副主任法医师
法医临床 法医病理
副主任法医师,原法院司法技术科科长从事法医鉴定30余年,法医学理论深厚,鉴定技术醇熟。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