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 >
"视觉功能"
38+ 个机构
  • 海门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以法医临床鉴定为主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该所位于海门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四楼,依托海门市人民医院雄厚的医学专业技术力量,由该院13名骨科、耳鼻喉科、眼科等相关专业领域德高望重、技术精湛的专家组成司法鉴定人队伍,并通过了江苏省质监局资质认定。 鉴定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一般活体、听觉功能、视觉功能鉴定。鉴定所恪守司法鉴定职业纪律与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广泛地接受公检法、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企事业单位、公民等主体的委托,依法进行司法鉴定。
    法医临床
  •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不含活体年龄推断、视觉功能评估、听觉功能评估、男子性功能评估)。
    法医临床
  • 扬州东方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扬州市 邗江区
    扬州东方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09月07日,注册地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38号。经营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扬州市 江都区
    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08月11日,注册地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东方红路9号。经营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 )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扬中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9月11日,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不含活体年龄推断、男子性功能评估、视觉功能评估、听觉功能评估)工作,现有司法鉴定人6人,均具有高级职称。本所以“科学、客观、独立、公正”为宗旨,2011年7月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证并获得证书,2014年7月、2017年6月顺利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证复评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滨海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6月26日,是经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滨海县人民医院授权,拥有与申请的司法鉴定资质认定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场地、设备,是能够独立行文、独立开展鉴定业务的第三方公正性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0906004。现有法医临床鉴定人员8名,其中7名具有高级职称。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鉴定专业。主要承担司法机关和社会团体委托的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该所由江苏省司法厅于2006年9月28日批准成立,隶属于句容市人民医院,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具有法医临床鉴定资格,有独立的司法鉴定能力,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 该所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不含活体年龄推断、男子性功能评估、视觉功能评估、听觉功能评估),主要包括损伤程度鉴定和伤残程度鉴定。 该所运转所需条件由句容市人民医院提供保障。该所具有固定的能满足鉴定活动需求的工作场所和设备,无临时借用设备,也不存在使用委托人设备来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况,能保证该所的持续发展。 该所接受全国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司法鉴定活动。自鉴定所成立以来,承担的鉴定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每年业务量达400例以上。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兴化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根据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苏司许决字【2016】135号),经兴化市第三人民医院授权成立的法医司法鉴定机构,具有不参与诉讼的公正地位,成立于2006年11月,接受江苏省司法厅、泰州市司法局管理。司法鉴定所许可证号为“321206004”。本所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鉴定专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泰州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5年12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于2006年年初正式面向社会提供法医临床鉴定服务,包括一般活体、视觉、听觉功能鉴定。本所现有人员8人,专业技术人员6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2人。2010年8月顺利通过江苏省资质认定,取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2013年、2016年通过复评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 清江浦区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正式实施后于2007年经江苏省司法厅审核批准正式成立的非独立法人司法鉴定机构,同年挂牌面向社会服务。2011年司法鉴定所成为皖南医学院法医系实习基地。2008年----2017年参加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开展的能力验证活动(损伤程度及伤残程度鉴定)连续十年均获得满意通过(2011年及2015年伤残程度鉴定、2016年损伤程度鉴定为现场测评)。司法鉴定所机构负责人 孙步明 同志先后被江苏省司法厅(2010年)及淮安市司法局(2012年)分别授予全省司法鉴定先进个人及淮安市司法鉴定先进个人。2012年我所顺利通过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并获得全省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4年我所获得2011—2013年度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淮安市二院司法鉴定所现有执业人员13名,均为高级职称。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包括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轻微伤、轻伤、重伤)、伤残程度鉴定(1-10级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听觉功能评定、视觉功能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微量鉴定,录音资料,图像资料,电子数据,文物鉴定,文书物证鉴定,其他鉴定,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软件知识产权纠纷相似性鉴定,商业秘密类司法鉴定,专利类司法鉴定,技术合同类司法鉴定,商标类司法鉴定,著作权司法鉴定,会计审计,会计审计(证券),税务审计,特种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产品,通用机械设备,其他类设备,化工类,轻工类,建材类,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电子类,食品类,工程设计鉴定,工程质量鉴定,工程造价,工程检测,工艺美术品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 张家港市 杨舍镇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11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由司法部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示,是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张家港市设立的首家、也是唯一一家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所主要受理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鉴定所现有工作人员15名,其中: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员10名,法医毒物鉴定人员3名,行政助理2名。鉴定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验)。 本所拥有较为完善的机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2017年8月,经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严格审查、考核,本所顺利通过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复评审,实现了鉴定机构的标准化管理。2016-2017年,本所又连续两年高标准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组织的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视觉功能评定)、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听觉功能评定)、血液乙醇含量测定等五个鉴定项目的能力验证。 鉴定所成立以来始终把诚信放在第一位,坚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客观、公正的服务准则,已受理司法鉴定委托1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该所于2005年成立,系隶属于东海县人民医院的非独立法人机构,位于县人民医院综合楼三楼,该所现有职工11人,其中国家司法鉴定人7人。司法鉴定所满足《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和《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等要求,现面向社会服务。接受全国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定。服务项目包括: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程度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休息、营养、护理期限鉴定等。
    法医临床
  • 南通三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通市
    该所是南通地区最早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现有工作人员20余人,其中司法鉴定人10余人,鉴定人员形成了老、中、轻三个递队,具有丰富的司法鉴定经验。同时还聘请有丰富经验的各科专家与我所鉴定专家共同组成技术委员会,及时解决司法鉴定中的疑难问题,以确保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该所依法面向社会受理经省司法厅核准的鉴定业务,包括: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程度评定、休息、护理、营养时限评定、听觉功能评定、视觉功能评定和毒化(乙醇)检测等。 该所一直重视自身的建设和发展,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和鉴定环境,规范执业行为;拥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的鉴定流程和工作程序,先进的硬件设备和雄厚的技术力量,鉴定队伍有良好职业道德操守和高水平的专业知识。
    法医临床,法医毒物
  • 该所成立于2005年10月01日,是连云港首家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依托市三院特有资源,拥有一支高级专家组成司法鉴定人员队伍,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员16名,辅助人员4名。司法鉴定业务为法医临床(一般活体鉴定,听力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损伤鉴定、伤残程度鉴定和亲子鉴定。司法鉴定人员每年报名参加能力验证并顺利通过评估验收。2010年,该所通过了省级资质认证。司法鉴定现设有接待室、鉴定室、办公室、会鉴室、档案室、会议室等,鉴定仪器配备基本实现标准化,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鉴定服务。司法鉴定所自2005年成立以来,实现了司法鉴定零投诉、零差错,先后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单位,有多人被评为省、市司法鉴定工作先进个人。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该所是根据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苏司许决字【2003】320905002号)核准登记,经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授权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成立于2003年4月。 该所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和司法精神病鉴定。业务范围包括:伤残程度鉴定;损伤程度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伤病关系认定;三期的评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和司法精神病鉴定、精神病责任能力鉴定等。接受全国各地公、检、法、司等委托对诉讼中涉及的法医临床学和司法精神病学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定。 该所现有工作人员16名(其中具有双重鉴定资质人员5名),已经取得国家司法鉴定人资格人员13名,其中法医临床鉴定人员9名,法医精神病鉴定人员9名。取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2名,具有研究生学历2名,本科学历14名。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 建湖县
    该所成立于2007年7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建湖县人民医院授权,拥有与申请的司法鉴定资质认定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场地、设备,是能够独立行文、独立开展鉴定业务的第三方公正性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0907018。现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鉴定专业。主要承担司法机关和社会团体委托的法医临床鉴定。 该机构现有工作人员11名,其中高级职称8名,中级职称2名。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资格法医临床鉴定人员4名。2013年至2016年损伤、伤残程度均通过司法部的能力认证。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仪征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8月11日依托仪征市人民医院成立,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10名,全部拥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鉴定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2015年度,我所法医临床伤残程度鉴定,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听觉功能鉴定)在省厅能力验证工作中均为满意,相关鉴定业务2011年7月18日通过江苏省资质认证。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阜宁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 阜宁县
    该所是根据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苏司许决字【2007】129号)核准登记,经阜宁县人民医院授权成立的法医类鉴定机构。2007年8月28日揭牌成立。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0907019。 该所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鉴定专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隶属于阜宁县人民医院,经母体单位授权,独立对外开展鉴定业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现有工作人员12人,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人资格法医临床鉴定人员10名。该所的母体医院创建于194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司法鉴定所管理体系完善,获得省级资质认定证书,为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技术和财力的保障,有能力保证司法鉴定结论的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
    法医临床
  • 靖江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8月,由靖江市人民医院组织成立,主要业务为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目前有6名注册司法鉴定人(吴剑、陆纪荣、蒋建新、毛红胜、陈阳、陈杰),并通过了省级资质认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南通市如皋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通市 如皋市
    该所是江苏省司法厅审批核准的专业从事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定机构,是非独立的法人机构。该所依托如皋市人民医院而设立,拥有先进的检查、检验和功能评定仪器设备。现有国家司法鉴定人6人,其中高级职称医师5人(主任医师两人、副主任医师三人)和主治医师1人,均具有20年以上丰富的临床医学经验。 该所专业从事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包括伤残鉴定、伤病关系鉴定、医疗纠纷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医疗费用合理性评定、后期医疗费评定、医疗护理依赖程度评定、误工/护理/营养时限评定和治疗时限评定等。
    法医临床
  • 该所位于如东县掘港镇江海西路2号,实验室面积150平方米,本所符合《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的条件于2006年8月24日准予登记,由江苏省司法厅颁证。 目前业务范围:法医临床(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该所获得由江苏省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全所有13名工作人员,其中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1人。 该所2011年-2013年度本所获得“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2014年-2015年获得“南通市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获得全国第二届《鼎永杯优秀鉴定文书》三等奖。 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四医院常州医疗区司法鉴定所系依托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四医院常州医疗区为母体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该医院是一所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展开床位近千余张,开设科室40余个。医院拥有2个全军中心,即全军精神医学中心和全军心理疾病防治中心,是海军军医大学精神卫生临床学院、海军军医大学和江苏大学的精神、心理专业博士与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医院精神科建设在军内外具有很高的声誉,其精神疾病防治、心理疾病干预及科研学术水平居全国领先水平。九〇四司鉴所于2019年4月30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设立,设立初机构名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〇二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20年12月29日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四医院常州医疗区司法鉴定所。业务范围为:1、法医临床鉴定(不含活体年龄推断,男子性功能评定、视觉功能评定、听觉功能评定);2、法医精神病鉴定。有司法鉴定人11人,其中:主检法医师1名,副高级以上职称执业医师8名,中级职称执业医师2名。先进的技术力量和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司法鉴定所服务诉讼提供了强大的技术和智力支撑。
    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
  • 泰兴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泰州市 泰兴市
    泰兴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在江苏省司法厅、泰州市司法局及泰兴市司法局组织领导下,于2006年12月份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许可,2007年7月份正式挂牌成立、接待对外的相关鉴定业务,法人代表为泰兴市人民医院院长李文江,机构负责人为朱剑,法医临床室主任房三友,质量办公室主任黄兆章,行政及档案室由尤静同志负责,目前又增加眼科主任医师刘晓娟同志为鉴定人。业务范围为一般活体鉴定及视觉功能鉴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16年09月07日,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开展以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伤残等级,损伤程度,听觉功能,视觉功能,误工期限,营养期限,护理期限,伤病关系分析,医疗费用合理性等)为主的司法鉴定机构。机构每年接受大量来自法院、公安、检查、保险公司及其他社会团体司法委托案件(其中包括具有一定难度的重新鉴定案件)。鉴定过程中,坚持“行为公正、服务优质、管理科学、鉴定准确”的原则,独立办案,规范操作,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法医临床
  • 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8年4月经江苏省司法应核准登记成立。主要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接受全国各地公、检、法等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托,对诉讼、仲裁、调节等活动中涉及的法医临床学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和鉴定。 司法鉴定所现有员工14人,具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13人。均为卫生专业高级职称。其中,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2人,盐城市“卫生科教人才工程”医学领军型人才3人。本所母体医院为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是本地区规模最大、医疗技术人员最为集中,医疗设备最为先进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司法鉴定提供可靠的技术和仪器设备保障。 本所于2009年12月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获颁《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并分别于2013年、2016年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质认定复审。连续5年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组织的“伤残程度”和“损伤程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获得“满意”结论。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 亭湖区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3年8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2005年10月开展面向社会提供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服务。本所于2009年、2013年、2016年分别通过了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认可)评审、复评审工作,并取得了证书获准使用“CMA”标识,鉴定结论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目前本所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等。本所接受全国各地公、检、法等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的委托,对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中涉及的法医临床学专门性问题进行法医学检验鉴定,并出具相应报告。本机构现有员工18人,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证书14人。本所母体单位为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是本地区规模最大,医疗专业技术最强,仪器设备最为先进的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的综合实力为本所司法鉴定活动提供了可靠的技术和仪器设备等资源保障。本所已连续多年通过了国家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面向全国组织的“伤残程度”和“损伤程度”等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均取得了“满意”成绩。目前我所的司法鉴定水平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镇江市 京口区
    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于2005年10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目前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为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测)、微量鉴定(车辆质量鉴定)、痕迹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现有工作人员19人,其中司法鉴定人1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7人,硕士学位的4人,有长期从事法医学研究与教学的教授、副教授、副主任法医师共11人,有从事临床医学工作多年、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主任医师2人,同时本所聘请江苏大学及附属医院的相关专家教授组成了专家委员会,为司法鉴定中提供专家咨询服务,以确保我所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有先进的技术设备、管理制度规范。坚持“严谨求实、科学规范、独立客观、准确公正” 的原则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本鉴定所自成立以来,已办理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测)、微量鉴定(车辆质量鉴定)、痕迹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等司法鉴定案件30000余件,涉及到公安、法院、检察院、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及其他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和公民个人,遍及省内外,为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和仲裁案件提供了科学、客观、独立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微量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江苏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鼓楼区
    江苏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为2005年首批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分设法医物证(亲权鉴定)和法医临床两个专业。已取得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是通过国家级评定的鉴定机构,鉴定意见书国际互认。亲权鉴定工作始于2000年,是江苏省最早应用DNA-STR技术进行亲权鉴定的实验室。目前已完成鉴定案例2万例以上,为省内亲权鉴定工作的重点单位。是江苏省法医物证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南京市司法鉴定协会副会长和秘书长单位。
    法医临床,法医物证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盱眙县中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7年9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盱眙县中医院授权的非独立法人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具有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鉴定活动的第三方法律地位。有独立的司法鉴定能力,独立对外行使和开展司法鉴定业务活动,独立核算的司法鉴定机构。现主要从事法医临床(一般活体、听觉、视觉功能)鉴定专业。业务范围包括伤残程度鉴定、损伤程度鉴定等。接受市、县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法医临床等专业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 经过多年的运行,本所现在工作人员10名,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资格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8名。每年均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关于人体损伤程度、伤残程度的能力验证。 2011-2017年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鉴定所成立以来,以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积极为司法机关和社会服务。为司法诉讼提供了科学、客观、公正的医学鉴定依据,较好地维护了司法公正,获得了我县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促进了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高淳区 淳溪街道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成立,鉴定业务范围有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等。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拥有共聚焦显微拉曼光谱仪、文痕检仪、神经电检诊仪、生物显微镜系统、金相显微镜系统、比较显微镜、体式显微镜、荧光显微镜、全套病理设备等各类中大型仪器30余台;全所现有工作人员四十四人,其中司法鉴定人二十九人,副高以上职称的鉴定人十八人,还聘请了包括医学临床各科主任、副主任医师等近七十人的外部专家团队。历年来出具的鉴定意见被法院、仲裁等机关广泛采纳,其中多例案件被中央电视台、各级媒体广泛报道,获得良好社会影响和评价。 2009年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先后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并相继获得《CNAS检查机构认可证书》和《资质认定审查认可证书》,成为江苏省首家全项通过CNAS认可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 自2008年以来,金陵所在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满意通过率达96%;在全国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中连续获奖,其中“鼎永杯”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宋慈杯”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痕迹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正本)
      司法鉴定许可证(正本)
    • CNAS
      CNAS
    • CNAS英文版
      CNAS英文版
    • cma
      cma
  • 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
    该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正式实施后,2006年依法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面向社会服务的中立性司法鉴定机构。2009年3月4日,苏州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在该所正式挂牌。2010年上半年该所通过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是苏州市第一家通过资质认定的“三大类”鉴定机构。 该所拥有办公面积720多平米,建有法医鉴定室、文检实验室、痕迹实验室、视听觉电生理检测室、测谎室、化学分析室。具有眼底镜、检眼镜箱、裂隙灯、视觉/听觉诱发电位仪、GSB-4A智能型光电光谱比对分析仪OLYMPUS SZX-7型高倍体视显微镜、XSP-15A型高倍生物显微镜、XTD-06多功能体视显微镜、FEM-IV静电压痕仪、瑞士卡玛公司生产的薄层色谱扫描仪、拉曼光谱仪等检查、检验设备。年受理省内外各地案件达4000余件。该所现有正式员工33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40%,是一只老青帮带、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理论知识扎实的团队。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交通事故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该所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于2006年11月成立,并依托建院有20年历史、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南京金陵中西医结合医院(原南京金陵男科医院),拥有性功能障碍实验室、性功能特检室、夜间阴茎勃起监测(NPT)室、彩色多普勒超声波室、临床检验中心等科室,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要求配置全套性功能障碍实验室特殊检测仪器,专业从事男性性功能鉴定,为道路交通事故、职工工伤、人身伤害、医疗纠纷、婚姻纠纷、涉嫌性侵害等案件中涉及性功能的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该所于2008年1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目前该所接受公、检、法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托,对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中涉及的法医临床学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和鉴定,并出具相应报告。该机构现有员工11人,已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10人,该所母体医院为射阳县人民医院,为该所司法鉴定提供可靠地技术和仪器设备资源保障。该所于2016年11月已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审,并获颁《计量认证证书》。鉴定结论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连续8年通过了国家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组织“伤残程度”和“损伤程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并取得了“满意“成绩。目前该所司法鉴定水平已达国家技术标准要求。服务质量好、社会信誉高,得到了当地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和社会的一致认可,为促进司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多次受到市级主管机关的表彰和省司法厅的好评。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常州市德安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常州市 天宁区
    该所母体单位始建于1959年,隶属于常州市民政局,系全额拨款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励精图治,发展壮大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医疗机构,是一所有着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的三级专科公立医院。 医院是徐州医科大学、皖南医学院教学医院,济宁医学院、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学系和钟山康复学院实习基地,同时承担着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国家级司法鉴定所、中华慈善总会药品援助项目常州发药点、江苏省人民医院常州德安康复分院、常州市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常州市心理卫生中心、常州市精神病防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常州市优抚医院等功能。 医院为全市特别是周边群众提供了优质的诊疗服务,尤其为功能受损患者提供了专业的临床康复服务,为百姓提供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服务,同时也为流浪乞讨、肇事肇祸、“三无”精神病人提供了医疗救助服务。 2002年10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设立常州市德安法医司法鉴定所,并领取了江苏省司法厅发放的《司法鉴定许可证》;2005年10月经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决定:鉴定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
    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

    江苏省 南京市 玄武区
    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受南京市司法局直接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通过国家认证认可和国家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的权威鉴定机构,主要从事文书、痕迹、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各类亲子鉴定、个体识别)、法医毒化(包括酒精测试)、微量物证、心理测试、电子数据等司法鉴定实践及理论研究工作。中心拥有现代化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高技术职称和高学历人才优势明显。多年来,中心一直秉承“公正科学、及时准确、以法律己、优质服务”的质量方针,持续不断地为诉讼、仲裁等领域的当事人提供全面的专业问题解决方案。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痕迹鉴定,微量鉴定,电子数据,文书物证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该所于2007年1月9日正式挂牌执业,现有5名司法鉴定人,主要从事伤情鉴定、各类损害伤残程度鉴定、听觉功能鉴定、伤病关系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活体年龄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法医临床鉴定。2011年顺利通过司法鉴定资质认证认可现场评审并取得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证书。2013年通过宿迁市技术监督局监督评审。2014年顺利通过资质认定复评审(证书:2014100349S)。2017年7月9日顺利通过资质认定再复审(证书:171007040391).连续多年执业范围内的能力验证均满意通过。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常熟地区唯一一家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通过司法部能力认证、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评审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所拥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的鉴定流程和工作程序,先进的硬件设备和雄厚的技术力量,并拥有一支职业道德高、业务能力强、作风纪律严的司法鉴定专业团队。该鉴定所人员均有从事临床诊疗、司法鉴定多年经验,配备了先进的多功能电生理仪、听力计、声阻抗、气相色谱仪、低速离心机等一系列先进仪器设备及高清监控设施,充分保障了鉴定业务的开展。
    法医临床,法医毒物
  • 南京江北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该所是2009年9月经江苏省司法厅许可成立的南京市江北地区第一家法医临床学司法鉴定所。该所有11名司法鉴定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7名、中级技术职称3名、初级技术职称1名;其中2名司法鉴定人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已从事法医工作数十年的专业人员。 该所母体单位是南京江北人民医院(原中国石化集团南化公司医院),是南京江北地区规模最大、技术力量最强、功能最齐全的综合性三级医院。具有鉴定工作需要的核磁共振、电测听及脑干诱发电位仪等检查设备。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38
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