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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个机构
  • 苏州崇法证据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司法鉴定机构
    江苏省 苏州市 相城区 元和街道
    苏州崇法证据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22年9月26日,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并通过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专门从事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印刷文件鉴定、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文件形成方式鉴定、特种文件鉴定、朱墨时序鉴定、文件材料鉴定、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文本内容鉴定等文书司法鉴定业务。同时,还提供诉前鉴定咨询服务,如合理设定鉴定事项与鉴定路线、鉴定资料的收集与质证、鉴定风险评估与诉讼策略等。机构目前拥有各类检验检测设备42台(套),其中英国法斯特VSC8000文检工作站、韩国NANOBASE激光拉曼光谱仪等高端设备全国领先,目前有检验鉴定人员10人,老、中、青三级梯度建设合理布局,检验技术精湛,团队协作能力强,竭诚为社会提供专业的检验鉴定服务。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698号东方大厦11、12楼 电话:0512-66183358
    文书物证鉴定
    • 91320507MA1Y6DFD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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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该所司法精神病鉴定工作始于1953年,为国内之先,1980年在全国率先正式建立了司法精神病科,业务能力范围主要是对刑事罪犯、受害人或民事行为当事人的精神状态作出评价,并确定其实施危害行为时的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等、民事行为能力和精神损伤鉴定。鉴定活动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
    法医精神病
  •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淮安市 清江浦区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正式实施后于2007年经江苏省司法厅审核批准正式成立的非独立法人司法鉴定机构,同年挂牌面向社会服务。2011年司法鉴定所成为皖南医学院法医系实习基地。2008年----2017年参加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开展的能力验证活动(损伤程度及伤残程度鉴定)连续十年均获得满意通过(2011年及2015年伤残程度鉴定、2016年损伤程度鉴定为现场测评)。司法鉴定所机构负责人 孙步明 同志先后被江苏省司法厅(2010年)及淮安市司法局(2012年)分别授予全省司法鉴定先进个人及淮安市司法鉴定先进个人。2012年我所顺利通过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并获得全省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4年我所获得2011—2013年度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淮安市二院司法鉴定所现有执业人员13名,均为高级职称。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包括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轻微伤、轻伤、重伤)、伤残程度鉴定(1-10级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听觉功能评定、视觉功能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微量鉴定,录音资料,图像资料,电子数据,文物鉴定,文书物证鉴定,其他鉴定,环境损害,海损评估,其他,软件知识产权纠纷相似性鉴定,商业秘密类司法鉴定,专利类司法鉴定,技术合同类司法鉴定,商标类司法鉴定,著作权司法鉴定,会计审计,会计审计(证券),税务审计,特种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产品,通用机械设备,其他类设备,化工类,轻工类,建材类,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电子类,食品类,工程设计鉴定,工程质量鉴定,工程造价,工程检测,工艺美术品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是依托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组建而成的司法鉴定机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2019年4月由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有11人获司法鉴定人资质,其中高级职称8人。 目前本所的业务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伤残等级、损伤程度、误工护理营养期限鉴定等;
    法医临床
  • 该所于2006年8月9日经江苏省司法厅审批成立(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1306002)。2012年9月15日,通过了江苏省质监局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取得了CMA标志并与2015年审核延续(证书注册号:2015100053s)。该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司法效力。受理全省各级公安、检察院、法院、各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以的司法鉴定。鉴定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主要为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人体伤残程度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护理营养误工时限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因果关系评定等项目)。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该所成立于2005年10月01日,是连云港首家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依托市三院特有资源,拥有一支高级专家组成司法鉴定人员队伍,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员16名,辅助人员4名。司法鉴定业务为法医临床(一般活体鉴定,听力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损伤鉴定、伤残程度鉴定和亲子鉴定。司法鉴定人员每年报名参加能力验证并顺利通过评估验收。2010年,该所通过了省级资质认证。司法鉴定现设有接待室、鉴定室、办公室、会鉴室、档案室、会议室等,鉴定仪器配备基本实现标准化,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鉴定服务。司法鉴定所自2005年成立以来,实现了司法鉴定零投诉、零差错,先后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单位,有多人被评为省、市司法鉴定工作先进个人。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苏州市 张家港市 杨舍镇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11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由司法部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示,是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张家港市设立的首家、也是唯一一家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所主要受理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鉴定所现有工作人员15名,其中: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员10名,法医毒物鉴定人员3名,行政助理2名。鉴定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酒精检验)。 本所拥有较为完善的机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2017年8月,经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严格审查、考核,本所顺利通过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复评审,实现了鉴定机构的标准化管理。2016-2017年,本所又连续两年高标准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组织的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视觉功能评定)、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听觉功能评定)、血液乙醇含量测定等五个鉴定项目的能力验证。 鉴定所成立以来始终把诚信放在第一位,坚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客观、公正的服务准则,已受理司法鉴定委托1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该所是根据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苏司许决字【2003】320905002号)核准登记,经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授权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成立于2003年4月。 该所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和司法精神病鉴定。业务范围包括:伤残程度鉴定;损伤程度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伤病关系认定;三期的评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和司法精神病鉴定、精神病责任能力鉴定等。接受全国各地公、检、法、司等委托对诉讼中涉及的法医临床学和司法精神病学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定。 该所现有工作人员16名(其中具有双重鉴定资质人员5名),已经取得国家司法鉴定人资格人员13名,其中法医临床鉴定人员9名,法医精神病鉴定人员9名。取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2名,具有研究生学历2名,本科学历14名。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苏州市广济医院创建于1923年,1957年医院即成立精神病鉴定小组,有专职工作人员从事这项工作。上世纪70年代开始担任江苏省司法精神病鉴定委员会技术鉴定组的鉴定工作,解决全省的重大疑难案例鉴定,并参与全国重大疑难案例的鉴定工作。我们的鉴定工作受到全省乃至全国司法机关的好评和信任,并在国内享有较高的声誉。 2006年1月1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注册,成立苏州市广济医院司法鉴定所,成为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本鉴定所承担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精神损伤与精神伤残、精神疾病及其因果关系、劳动能力等各类法医精神病学鉴定任务;2013年5月《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后,经省司法厅批准我所新增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的鉴定业务;鉴定所财务由苏州市广济医院统筹管理,具有独立账目;鉴定所所长由院长担任并授权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鉴定所的各项工作。
    法医精神病
  • 该所于2008年1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目前该所接受公、检、法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托,对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中涉及的法医临床学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和鉴定,并出具相应报告。该机构现有员工11人,已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10人,该所母体医院为射阳县人民医院,为该所司法鉴定提供可靠地技术和仪器设备资源保障。该所于2016年11月已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审,并获颁《计量认证证书》。鉴定结论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连续8年通过了国家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组织“伤残程度”和“损伤程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并取得了“满意“成绩。目前该所司法鉴定水平已达国家技术标准要求。服务质量好、社会信誉高,得到了当地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和社会的一致认可,为促进司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多次受到市级主管机关的表彰和省司法厅的好评。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 亭湖区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3年8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2005年10月开展面向社会提供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服务。本所于2009年、2013年、2016年分别通过了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认可)评审、复评审工作,并取得了证书获准使用“CMA”标识,鉴定结论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目前本所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等。本所接受全国各地公、检、法等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的委托,对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中涉及的法医临床学专门性问题进行法医学检验鉴定,并出具相应报告。本机构现有员工18人,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证书14人。本所母体单位为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是本地区规模最大,医疗专业技术最强,仪器设备最为先进的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的综合实力为本所司法鉴定活动提供了可靠的技术和仪器设备等资源保障。本所已连续多年通过了国家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面向全国组织的“伤残程度”和“损伤程度”等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均取得了“满意”成绩。目前我所的司法鉴定水平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盱眙县中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7年9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盱眙县中医院授权的非独立法人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具有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鉴定活动的第三方法律地位。有独立的司法鉴定能力,独立对外行使和开展司法鉴定业务活动,独立核算的司法鉴定机构。现主要从事法医临床(一般活体、听觉、视觉功能)鉴定专业。业务范围包括伤残程度鉴定、损伤程度鉴定等。接受市、县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法医临床等专业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 经过多年的运行,本所现在工作人员10名,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资格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8名。每年均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关于人体损伤程度、伤残程度的能力验证。 2011-2017年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鉴定所成立以来,以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积极为司法机关和社会服务。为司法诉讼提供了科学、客观、公正的医学鉴定依据,较好地维护了司法公正,获得了我县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促进了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徐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徐州市
    该所于2001年6月由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面向社会开展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毒物鉴定。现有在册人员17人,鉴定辅助人员10余人。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
  •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高淳区 淳溪街道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成立,鉴定业务范围有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等。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拥有共聚焦显微拉曼光谱仪、文痕检仪、神经电检诊仪、生物显微镜系统、金相显微镜系统、比较显微镜、体式显微镜、荧光显微镜、全套病理设备等各类中大型仪器30余台;全所现有工作人员四十四人,其中司法鉴定人二十九人,副高以上职称的鉴定人十八人,还聘请了包括医学临床各科主任、副主任医师等近七十人的外部专家团队。历年来出具的鉴定意见被法院、仲裁等机关广泛采纳,其中多例案件被中央电视台、各级媒体广泛报道,获得良好社会影响和评价。 2009年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先后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并相继获得《CNAS检查机构认可证书》和《资质认定审查认可证书》,成为江苏省首家全项通过CNAS认可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 自2008年以来,金陵所在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满意通过率达96%;在全国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中连续获奖,其中“鼎永杯”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宋慈杯”二等奖、三等奖各一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痕迹鉴定,文书物证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正本)
      司法鉴定许可证(正本)
    • CNAS
      CNAS
    • CNAS英文版
      CNAS英文版
    • cma
      cma
  • 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

    江苏省 南京市 玄武区
    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受南京市司法局直接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通过国家认证认可和国家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的权威鉴定机构,主要从事文书、痕迹、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各类亲子鉴定、个体识别)、法医毒化(包括酒精测试)、微量物证、心理测试、电子数据等司法鉴定实践及理论研究工作。中心拥有现代化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高技术职称和高学历人才优势明显。多年来,中心一直秉承“公正科学、及时准确、以法律己、优质服务”的质量方针,持续不断地为诉讼、仲裁等领域的当事人提供全面的专业问题解决方案。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痕迹鉴定,微量鉴定,电子数据,文书物证鉴定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该所位于如东县掘港镇江海西路2号,实验室面积150平方米,本所符合《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的条件于2006年8月24日准予登记,由江苏省司法厅颁证。 目前业务范围:法医临床(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该所获得由江苏省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全所有13名工作人员,其中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1人。 该所2011年-2013年度本所获得“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2014年-2015年获得“南通市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获得全国第二届《鼎永杯优秀鉴定文书》三等奖。 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该所系依托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为母体的一所全新的司法鉴定机构。 母体单位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与共和国同龄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市江苏首批现代化医院、江苏大学附属医院、江苏大学硕士点和上海同济大学医学院教学医院。医院由本部、南院、高新区院区三个院区。医院拥有国际领先的磁共振、双源CT、DSA等万元以上大型医疗服务仪器设备1500余台(套)、与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仪器设备基本符合司法部《司法鉴定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 该所于2016年10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设立,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拥有先进的技术力量和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现有工作人员 8人,其中执业司法鉴定人5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4人,确保了该所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法医临床
  • 扬州东方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扬州市 邗江区
    扬州东方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09月07日,注册地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38号。经营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泰州华德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泰州市 海陵区
    该所于2014年10月依法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面向社会服务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 该所拥有500多平方米的办公和实验场所,并有完整规范的鉴定业务流程、先进的鉴定器材和实验设备。该所目前各类鉴定人员均由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其中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取得鉴定人资格的国家司法鉴定人6人,主任法医师1名人,副主任法医师1人、副教授1人、高级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1人。该所多名鉴定人均是原公安系统法医骨干力量,保障了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合法性。 该所奉行“质量胜似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职业理念,严格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证司法鉴定质量,实现司法鉴定的科学、客观、独立、公正和规范化,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洪泽区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15年4月,位于洪泽区建设路1号区老年公寓内。依托洪泽区人民医院的设备和技术常规开展司法鉴定工作。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经司法部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能力验证测试,均为满意。2018年4月,顺利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现场评审,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洪泽区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目前主要开展伤残等级鉴定及损伤程度鉴定业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南京两江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该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目前开展法医临床鉴定项目。 该所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6人,鉴定人助理3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4人,有博士学位2人,硕士学位1人,本科4人,大专1人,中专1人。目前接受全国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法医临床类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该所母体单位始建于1946年,2005年成为苏州大学附属常州肿瘤医院和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等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是一所集医、教、研为一体的三级肿瘤专科医院。其综合医疗基础较强,专科特色突出,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医学装备先进配套。 2015年9月成立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并领取《司法鉴定许可证》。 该所具有先进的管理经验和雄厚的技术力量,业务范围涉及到公安、法院、检察院、仲裁机构、 律师事务所及其他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和公民个人,为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和仲裁案件提供了科学、客观、独立、 公正的司法鉴定结论。现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执业司法鉴定人5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4人,同时成立了专家小组,以便及时解决司法鉴定中的难题,确保了我所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法医临床
  • 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扬州市 江都区
    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08月11日,注册地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东方红路9号。经营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 )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该所于2016年2月1日经江苏省司法厅行政审批核准设立。司法鉴定依托连云港市东方医院特有的雄厚资源,强大的技术力量,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技术专家组成的司法鉴定队伍。 该所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6名,辅助人员3名。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司法鉴定人每年都参加司法部的能力验证并通过评估验收。该所设有鉴定接待室、检查室、会鉴室(办公室)、档案资料室、会议室。鉴定仪器配备符合标准化鉴定要求,均通过该市质监部门的计量认证,完全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鉴定服务。2018年3月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法医临床
  • 泰州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05年12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于2006年年初正式面向社会提供法医临床鉴定服务,包括一般活体、视觉、听觉功能鉴定。本所现有人员8人,专业技术人员6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2人。2010年8月顺利通过江苏省资质认定,取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2013年、2016年通过复评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我所是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为320907008,鉴定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该所是隶属于启东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服务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启东市人民医院是启东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医院,以雄厚的实力为该所司法鉴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保障。目前医院拥有1.5T高场磁共振机、40层螺旋CT、X线数字减影成像系统(简称DSA),DR/CRX线摄片机、体外高频热疗机、日立7170/7180全自动生化仪、高压氧舱、腹腔镜、胆道镜、宫腔镜、阴道镜、超细电子胃镜、电子肠镜等大中型现代化设备100多件,同时医院还设置有现代化的检验中心。启东市人民医院在现代化医院的建设过程中,大力实施“人才兴院”和创名院、建名科、树名医的“三名”战略,以“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努力构建和谐医院,促进和谐社会,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现有13位司法鉴定人,已完成鉴定数千余人次。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该所于2005年成立,本机构系隶属于灌云县人民医院的独立机构,鉴定所位于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本所现有职工11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人。司法鉴定所满足《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和《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等要求,现面向社会服务。接受全国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定。服务项目包括:损伤鉴定、伤残鉴定(包括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伤残等级鉴定);休息、营养、护理期限鉴定;伤病关系鉴定;医疗纠纷鉴定等。
    法医临床
  • 南通三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通市
    该所是南通地区最早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现有工作人员20余人,其中司法鉴定人10余人,鉴定人员形成了老、中、轻三个递队,具有丰富的司法鉴定经验。同时还聘请有丰富经验的各科专家与我所鉴定专家共同组成技术委员会,及时解决司法鉴定中的疑难问题,以确保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该所依法面向社会受理经省司法厅核准的鉴定业务,包括: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程度评定、休息、护理、营养时限评定、听觉功能评定、视觉功能评定和毒化(乙醇)检测等。 该所一直重视自身的建设和发展,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和鉴定环境,规范执业行为;拥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的鉴定流程和工作程序,先进的硬件设备和雄厚的技术力量,鉴定队伍有良好职业道德操守和高水平的专业知识。
    法医临床,法医毒物
  • 该所于2005年成立,系隶属于东海县人民医院的非独立法人机构,位于县人民医院综合楼三楼,该所现有职工11人,其中国家司法鉴定人7人。司法鉴定所满足《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和《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等要求,现面向社会服务。接受全国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委托,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定。服务项目包括: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程度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休息、营养、护理期限鉴定等。
    法医临床
  •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16年09月07日,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开展以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伤残等级,损伤程度,听觉功能,视觉功能,误工期限,营养期限,护理期限,伤病关系分析,医疗费用合理性等)为主的司法鉴定机构。机构每年接受大量来自法院、公安、检查、保险公司及其他社会团体司法委托案件(其中包括具有一定难度的重新鉴定案件)。鉴定过程中,坚持“行为公正、服务优质、管理科学、鉴定准确”的原则,独立办案,规范操作,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法医临床
  • 南京同仁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该所是经省司法厅核准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是从事法医学司法鉴定的专业机构。 该所依托法医学会和同仁医院的雄厚实力,拥有一流专家团队,鉴定人具多年法医学实践,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法医人类学
  • 丹阳市中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镇江市
    该所于2006年9月11日正式批准成立,并于2010年、2014年、2017年取得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现有9名司法鉴定人,均经过省司法厅的专业培训,并通过执业考试合格,取得司法鉴定职业资格,可承担我市的法医临床鉴定业务。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职工工伤伤残程度鉴定及伤情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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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市建湖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盐城市 建湖县
    该所成立于2007年7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建湖县人民医院授权,拥有与申请的司法鉴定资质认定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场地、设备,是能够独立行文、独立开展鉴定业务的第三方公正性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20907018。现主要从事法医临床学(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鉴定专业。主要承担司法机关和社会团体委托的法医临床鉴定。 该机构现有工作人员11名,其中高级职称8名,中级职称2名。已取得国家司法鉴定资格法医临床鉴定人员4名。2013年至2016年损伤、伤残程度均通过司法部的能力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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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所由江苏省司法厅于2006年9月28日批准成立,隶属于句容市人民医院,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具有法医临床鉴定资格,有独立的司法鉴定能力,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 该所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不含活体年龄推断、男子性功能评估、视觉功能评估、听觉功能评估),主要包括损伤程度鉴定和伤残程度鉴定。 该所运转所需条件由句容市人民医院提供保障。该所具有固定的能满足鉴定活动需求的工作场所和设备,无临时借用设备,也不存在使用委托人设备来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况,能保证该所的持续发展。 该所接受全国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司法鉴定活动。自鉴定所成立以来,承担的鉴定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每年业务量达400例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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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江北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南京市
    该所是2009年9月经江苏省司法厅许可成立的南京市江北地区第一家法医临床学司法鉴定所。该所有11名司法鉴定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7名、中级技术职称3名、初级技术职称1名;其中2名司法鉴定人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已从事法医工作数十年的专业人员。 该所母体单位是南京江北人民医院(原中国石化集团南化公司医院),是南京江北地区规模最大、技术力量最强、功能最齐全的综合性三级医院。具有鉴定工作需要的核磁共振、电测听及脑干诱发电位仪等检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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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所于2007年1月9日正式挂牌执业,现有5名司法鉴定人,主要从事伤情鉴定、各类损害伤残程度鉴定、听觉功能鉴定、伤病关系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活体年龄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法医临床鉴定。2011年顺利通过司法鉴定资质认证认可现场评审并取得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证书。2013年通过宿迁市技术监督局监督评审。2014年顺利通过资质认定复评审(证书:2014100349S)。2017年7月9日顺利通过资质认定再复审(证书:171007040391).连续多年执业范围内的能力验证均满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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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阴市远望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无锡市 江阴市
    江阴市远望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7年08月29日,位于江苏省江阴市澄江镇君巫路39弄7号,经营范围包括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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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鉴定许可证
      司法鉴定许可证
  • 宿迁东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 宿迁市
    本所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于2015年3月成立。该所始终坚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秉承努力发展司法鉴定事业,通过开展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仲裁等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司法公正,依法独立进行各项司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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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所依托淮安市淮安的雄厚技术资源和人才优势,于2006年4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正式成立的社会鉴定机构,并由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公示,开始从事法医临床鉴定工作。2015年获得“淮安市淮安区法律服务先进单位”称号。本所现有专业司法鉴定人8名(均为临床各科室主任),均具有高级职称8名,本科以上学历的占100%;并购买了法医临床鉴定必须仪器设备。本所职业准则是“客观、科学、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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