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实例】司法鉴定助力查处全国首例“店铺搬家”软件不正当侵权案
不同电商平台看起来一模一样的店铺,叫一样的名字,卖一样的东西,就是同一家店了吗?
不一定!
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新华书店】等商家举报,称他们的官方旗舰店被其他电商平台盗用,所有内容被“一键复制”到其他电商平台且供货渠道来路不明,这给商家店铺的收益以及商誉带来了巨大损失。
接到举报后,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这些侵权店铺使用的是两家公司开发的“搬家助手”、“智能管家一键上货”应用服务软件,软件能够自动抓取目标店铺内的数据,并快速复制到新的电商平台上。因这样的行为涉嫌新型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于是该局决定对两家公司立案。
为了切实摸清“搬家助手”、“智能管家一键上货”应用服务软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影响范围,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对这2款软件进行了电子数据司法鉴定。 依据委托要求,我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员逐一对送检单位指定的网站、软件源代码、云服务器及数据库进行了证据的固定并分析鉴定。 经过仔细对送检材料的查看后,结合实际案情需要,我中心鉴定员依据《电子物证数据搜索检验规程》GB/T 29362-2012、《数字化设备证据数据发现提取固定方法》GAT 756-2008、《软件功能鉴定技术规范》SF/Z JD0403004-2018,开展了该案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 鉴定员先是对所有检材进行了唯一性编号并记录,之后在确保系统环境干净、真实的情况下展开数据分析鉴定,该鉴定全程均进行了录音、录像确保操作记录客观真实。 经过证据固定及分析,鉴定员逐一厘清了该案件情况:2款软件自2020年以来在电商行业广泛应用,有近2万条付费“搬店”记录,收取服务费近230万元,涉及3家主流电商平台,涉及的商品数据量级在千万条以上。 在综合了各项检材数据情况后,我中心出具了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意见,意见报告中对于2款软件的实际功能、数据大小、条数,订单详情、资金流水均做出了客观描述。 依据我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月23日作出了杭市监处罚(2022)43号、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作出惩罚。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盗图抄店”、“一键搬家”等非法爬取数据行为,属于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软件帮助其用户利用不正当技术手段、未经授权爬取他人精美拍摄的商品图片及商品数据,在其他平台内开设相同的店铺,销售同样品类的商品,造成原网店被实质性替代,导致原网店竞争优势的减损,损害了原创网店的合法权益。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杭州码哝、彧祺网络分别作出罚款120万元和20万元的处罚。该案也是全国首个对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搬店软件开发公司处罚案件。 实务过程中,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案件受理检材往往多种多样相互紧密关联,这对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案恰是这样一起同时涉及云取证、服务器取证、计算机取证等多种情况于一体的鉴定案件,因此,鉴定人员除熟练掌握各种检材的分析鉴定技术外,同时应当具备案件全局综合分析视野。 此外,2019年以来,我国持续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力度,互联网电商作为技术创新“高地”更是重点关切领域。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长期持续关注各类新型、复杂互联网案件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技术,本案为我中心受理的众多新型案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