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合作!广东安证计算机司法鉴定所与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深圳大学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为推动深圳知识产权鉴定领域优势资源共享,提升知识产权技术与法律实践深度结合,广东安证计算机司法鉴定所与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深圳大学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于7月17日下午,在前海国际仲裁大厦19楼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目的是为了促进合作单位就知识产权保护和司法鉴定领域开展合规合作,重点对知识产权鉴定中的法律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学术理论与基础研究。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邵宝洲,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葛飞、市司法鉴定协会会长胡海洋等领导受邀出席了此次签约活动。
签约活动参加人员有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黄亚英、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执行院长刘建翠、安证合规集团董事长周涛、安证鉴定所所长刘玉松、安证合规集团董事长助理江鑫、石佳弋。
(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黄亚英发言)
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黄亚英首先代表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深圳大学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发言。他指出“深圳是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城市,也是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城市,因此,知识产权领域的司法鉴定和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在深圳具有重要地位。
广东安证计算机司法鉴定所最先在深圳和大湾区开展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是该领域的领军机构。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是深圳市政府主管部门联合深圳大学和深圳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合办共建的深圳唯一的知识产权学院,深圳大学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是国家知识产权总局设立的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训机构。
在司法鉴定行业主管部门市司法局的支持下,在市司法局领导的见证下,战略合作签约单位实现强强联合,将有力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和人才培养工作的开展。”
(深圳市司法鉴定协会会长胡海洋发言)
深圳市司法鉴定协会会长胡海洋就本次签约的影响和前瞻性提出意见,胡会长总结到“本次签约的意义深远而重大,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探索又推进了一个层面,是深圳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一次探索。二是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创新的具体行为和实践。三是知识产权保护主体又添新丁,实实在在的围绕社会需求增加了司法鉴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起到的作用。四是知识产权保护建设,只有赋予司法属性,才具有本质意义。五是独立的方法,完整的程序,专门的专业人员,决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证据基本要素,司法鉴定对法律法规的证据力支持具有不可替代性。
本次签约的意义在于深圳司法鉴定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一次全新探索,探索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以满足社会在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不断完善体系和保护标准的体系建设,下一步将围绕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标准化向国家标准体系迈进努力。司法鉴定不断创新,在保护知识产权体系建设上做出贡献。”
(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邵宝洲发言)
签约仪式上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邵宝洲对本次签约予以肯定,并表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广东安证计算机司法鉴定所与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进行共建协作单位签约,是推动深圳司法鉴定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一次高质量创新举措,将深圳的优势资源进行互补、共享,提升司法鉴定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实践与专业水平能力,意义十分重大,是深圳司法鉴定行业在适应深圳高质量发展中做出的贡献,是践行习总书记指示精神的深圳担当。本次签约具有历史性里程碑似的意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
我们要牢固树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司法为民。加强司法鉴定在服务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以服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聚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问题,确保有权利就有救济,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