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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第三医院司法鉴定所

泉州市第三医院司法鉴定所

本机构系泉州地区唯一一家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系为泉州市第三医院的下属科室之一,于1977年医院开始接受泉州市公、检、法的委托,由有临床经验的医师组成司法鉴定小组开展法医精神病鉴定业务。司法鉴定许可证号为:350508011,业务范围:专业从事法医精神病鉴定。现机构办公地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洛阳镇白沙二村(邮编:362000,联系电话:0595-27550083)。1997年泉州市第三医院被福建省人民政府指定为精神医学鉴定的定点医院(闽政【1997】文332号)。2008年经福建省司法厅重新登记认证后,更名为“泉州市第三医院司法鉴定所”。本机构现有相关资质司法鉴定人6名,内勤人员1名(不包含各相关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及其他工勤人员);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名,副高技术职称1名,正高4名。上述鉴定人均长期从事精神医学专业的临床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此外,本机构拥有设备齐全、符合三级乙等医院要求的各相关实验室仪器、设备及技术人员支持,为客观、科学、公正地作出鉴定结论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本机构司法鉴定执业资质、鉴定人执业类别已由省司法厅向社会公告;服务领域以泉州地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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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 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洛阳镇白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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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服务仅为机构的线上预约服务,实际办理由机构与委托方具体商议确定

机构详情

基本信息
  • 1977-01-04

机构简介

本机构系泉州地区唯一一家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系为泉州市第三医院的下属科室之一,于1977年医院开始接受泉州市公、检、法的委托,由有临床经验的医师组成司法鉴定小组开展法医精神病鉴定业务。司法鉴定许可证号为:350508011,业务范围:专业从事法医精神病鉴定。现机构办公地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洛阳镇白沙二村(邮编:362000,联系电话:0595-27550083)。1997年泉州市第三医院被福建省人民政府指定为精神医学鉴定的定点医院(闽政【1997】文332号)。2008年经福建省司法厅重新登记认证后,更名为“泉州市第三医院司法鉴定所”。本机构现有相关资质司法鉴定人6名,内勤人员1名(不包含各相关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及其他工勤人员);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名,副高技术职称1名,正高4名。上述鉴定人均长期从事精神医学专业的临床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此外,本机构拥有设备齐全、符合三级乙等医院要求的各相关实验室仪器、设备及技术人员支持,为客观、科学、公正地作出鉴定结论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本机构司法鉴定执业资质、鉴定人执业类别已由省司法厅向社会公告;服务领域以泉州地区为重点,面向全省。本机构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科学、严谨、公正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崇尚法治、尊重科学;公正廉洁,诚信敬业。今后,将全心全意地做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谨认真地执业,更好地服务于法律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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