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博中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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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0
江西博中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本机构”)是2012年经江西省司法厅核准设立的综合性鉴定机构,已入选江西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是抚州市司法鉴定协会会员单位。2017年荣获江西省司法鉴定行业“质量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2018年荣获江西省司法鉴定行业“诚信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依法独立进行鉴定工作,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在接受委托从事鉴定业务时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所出具的《司法鉴定书》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
2015年12月,首次获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是《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自2005年颁布实施以来,成为全市第一家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2021年06月10日,再次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51407030146)。
本机构现有职工50余人,专业技术的人员占60%,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司法鉴定人占40%,司法鉴定辅助人员10人,行政辅助人员4人。自2012工作以来,本机构每年都积极参加司法鉴定能力验证,验证结果通过率为 100%。根据江西省司法厅、国家发改委核准本机构的执业范围,现已开展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痕迹(限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声像资料(限电子数据)鉴定等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本机构拥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的鉴定流程和工作程序、先进的软硬件设备和雄厚的技术力量,鉴定队伍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操守和高水平的专业知识。
本机构拥有符合司法部相关要求的鉴定场所2300平方米,实验室专用场所1300平方米(不包括尸体解剖场所)。设立有:法医病理鉴定室、法医临床鉴定室、法医物证鉴定室、法医毒物鉴定室、痕迹鉴定室、电子数据鉴定室、质量管理办公室、办公室等科室。各科室均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司法鉴定工作使用的仪器设备已达国际先进水平。
本机构始终把诚信放在第一位,狠抓质量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严格把控各项程序的运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服务准则,以提供优质、高效的鉴定服务,保障司法与仲裁活动的顺利进行为宗旨;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执业原则;以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为公平竞争的原则;坚持以“科学、客观、独立、公正”为实施鉴定的核心理念;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发扬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全心全意地为社会各界排忧解难,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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