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路通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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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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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9
广东路通司法鉴定所是经广东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根据广东省司法厅批准现设: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性功能鉴定、活体年龄鉴定除外)、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特种文件鉴定、朱墨时序鉴定、污损文件鉴定、文件制作时间鉴定除外)、痕迹司法鉴定等项目。
本所技术力量雄厚,目前拥有司法鉴定人12名(痕迹司法鉴定执业人4名、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执业人4名、文书司法鉴定执业人3名、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3名),其中具有副高职称的司法鉴定人3名,正高职称的司法鉴定人3名,中级职称2人,司法鉴定助理4人,他们不仅有扎实的理论知识,而且还有多年的丰富实践经验,能及时、准确解决司法鉴定中的疑难问题。在职业操守和科学道德上有较强的自律性。
本所的痕迹鉴定业务是对交通事故现场痕迹、车辆速度、整体分离复原对接、手印、脚印、工具等痕迹进行技术鉴定,为案件提供证据和依据。法医临床鉴定业务主要是接受公检法、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委托,对涉及人体损伤、损伤特征、致伤物类别、受伤时间、损伤机理进行推断;直接损伤或间接损伤,一次形成还是多次形成,损伤的并发症、后遗症,损伤程度的检验鉴定;本次损伤与原有损伤的鉴别;损伤与疾病的辩别,以及要求或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的医疗过错认定;保险公司“重大疾病”及“人身保险”理赔的等级鉴定,职工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评定等鉴定。文书鉴定的业务主要是: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印刷文件同一性、同源性鉴定、文件制作方法鉴定、印刷机具鉴定、文书形成时间鉴定、朱墨或文字时序鉴定、污损、变造文件鉴定、证件、证书、票据真伪鉴定、字迹压痕显现、文书物质材料鉴定以及文书鉴定文证审查。
本所接受司法机关、行政、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及公民个人委托依法开展司法鉴定工作,鉴定结论不受他人或地域限制。
本所坚持以发展司法鉴定事业,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合法权益,保障诉讼、仲裁活动顺利进行为宗旨。以科学、客观、独立、公正为工作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坚守诚信,公平竞争,以优质、高效的鉴定服务,全心全意地为社会各界排忧解难,用科学、准确、公正的鉴定结论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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