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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依托中山大学设立。1953年成立法医鉴定组,1998年成立法医鉴定中心,2000年被广东省政府指定为唯一的法医学专业类复核鉴定机构。 2020年1月2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被公示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公示期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 中心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核定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现有鉴定工作人员46名,其中司法鉴定人23名,鉴定辅助人员23名。高级职称司法鉴定人20名,占司法鉴定人的87.0%,司法鉴定人中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的人员分别占69.6%、26.1%和4.3%,拥有高素质的专家型司法鉴定人团队。 中心长期以来为全国的公、检、法、司和个人的民事及刑事案件提供法医鉴定工作。各专业迄今共受理和鉴定6万余例案件,法医病理、法医临床和法医物证等三个主干专业的年检案总量大于5000例,检案数量大,疑难案件多,重复鉴定案件比例高,在一些疑难和敏感案件的鉴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 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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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广州市中山二路74号

机构详情

基本信息
  • 2000-01-01

机构简介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隶属于中山大学。我校是全国最早招收法医学专业本科生的院校之一,也是首批教育部批准具有法医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中国当代法医学教育的摇篮之一。


       1953年成立法医鉴定组,鉴定历史悠久。1998年在全国率先成立法医鉴定中心,2000年被广东省政府指定为唯一的法医学专业类复核鉴定机构,2002年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为面向社会司法服务的鉴定机构。2008年7月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及检查机构认可现场评审,成为全国第一家获得双认可的医科院校司法鉴定机构,也是广东省第一家获得双认可的社会司法鉴定机构。


       本中心下设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物分析、法医精神病学等鉴定专业,拥有高素质的专家型司法鉴定人团队。现共有鉴定工作人员46名,其中注册的司法鉴定人23名,鉴定辅助人员23名。高级职称司法鉴定人20名,占司法鉴定人的87.0%,司法鉴定人中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的人员分别占69.6%、26.1%和4.3%。 在检案方面,本中心以“科学,客观,独立,公正”为宗旨,始终坚持为司法公正服务,以发展中国法医学事业、促进中国法制建设为使命,长期以来为全国的公检法司和个人的民事及刑事案件提供法医鉴定工作。


       各专业迄今共受理和鉴定了6万余例案件,检案数量大,疑难案件多,重复鉴定案件比例高,为鉴定人员积累了大量的临案经验。在一些疑难和敏感案件的鉴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孙志刚收容死亡案例、广东珠江医院教授枪击案、疑似SARS死亡案以及禽流感死亡等疑难案例,社会影响大。


       本中心利用所依托的高等院校的科研优势,坚持鉴定新技术的开发和疑难鉴定的研究。近5年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60余项,其中国家级课题10项,省部级课题15项。完成SCI科研论文20篇,核心期刊科研论文100多篇,先后申请了4项国家专利。获得科研及法医教学成果18项,其中国家级成果2项,省部级成果16项。编写法医学类教材22部,其中作为主编和编者编写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3部和12部。


       在教育培训方面,自1979年以来,共培养本科生800余名,研究生200余名。从50年代至今先后主办全国法医病理、临床及物证培训班50多期,接收全国乃至国外法医专业进修生不计其数。2007~2009年多次受广东省司法厅委托协办年度司法鉴定人培训班。2009年8月被司法部确认和推荐为法医临床学司法鉴定人转岗教育培训机构。 本中心积极开展国际和国内交流与合作,多次组织司法鉴定人员参加国际专业学术会议,同时也利用在业界的影响力,举办“全国亲子鉴定理论和实践研讨会”等会议。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依托中山大学的综合性大学优势,尤其是医科的人才和技术力量,将继续发挥专业特长,竭诚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司法鉴定服务,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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